供货商合同范本|供货商合同范本( 四 )


(b)不得诱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同样的在协议双方延长或延展期间内)和此有效期过后的两年里 , 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ⅰ)请求、诱导、雇用、试图雇用买方及其附属机构的任何员工 , 或卖方知晓的买方及其附属机构的员工;(ⅱ)诱导任何客户、零售商、供应商 , 或与买方及其附属机构有联系的企业 , 或任何卖方知道是买方客户、零售商、供货商、分支机构的人或实体;(ⅲ)干预买方及其附属机构 , 和任何员工、客户、买方的供应商和分支机构的商业关系 , 干预作为买方和买方附属机构与已知的潜在顾客的任何人、实体 , 以及该顾客的或买方的客户或供应商之间的商业关系 。
(c)不得贬损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同样的在协议双方延长或延展期间内)及此有效期过后的两年时间里 , 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公开贬损 , 买方及其附属机构或任何其高级雇员、董事、雇员、委托人、代理人、协议当事人及相关业务和运营 。
第2部分条款 , 条款4(e), 4(f), 14(d), 16(b), 16(c), 17(a), 17(b) an 17(c) 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依然有效 。
18. 各方关系
本协议各方现在是、将来也是独立的合同主体 。除非本协议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 , 本协议未将任何一方设立成为另一方的法定代表或代理 , 且任一方均无权代表另一方承担、创设任何义务或做出任何承诺 。卖方未被买方授权且同意 , 将不得以买方名义作出任何担保或声明 。
19. 期限和终止
(a)本协议的期限始于20 年 月 日(生效日期) , 除非依据第19部分的规定提前终止协议(期限) , 本协议的期限是1年 。本协议到期后每次自动延长1年 , 但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第19部分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
(b)无条件终止:在本协议期限内 , 任何一方在事先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 , 可以无条件终止协议 , 但(i)卖方需提前至少1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终止本协议 , (ii)买方需提前至少1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本协议 。
(c)基于协议一方原因的终止 。在及时通知对方的前提下 , 任何一方可根据下列情况终止协议:
(i) 另一方(a) 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濒临破产;(b) 提交了破产保护的申请;(c)自愿提出破产申请 , 且此种状况30天内未消除;(d)被法院宣告破产; (e)为债权人的利益转让 , 自愿提出或被要求重组的 , 申请被接管或其他类似的程序且30天内未消除的 , 致使其相对应的银行帐户、财产和应收账款被冻结或扣押30天内未解除的;(f)存在对其财产或经营的执行程序 , 且这种执行程序30天内未被解除 。
(ii) 本协议的另一方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 并且这种违约在收到未违约方书面通知15天后仍未得到救济 。
(d)协议终止的后果
(i)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或协议终止 , 卖方应配合买方 , 提供合理协助使产品的生产顺利 , 且有序地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人(转让协助), , 不能干扰买方的经营 。转让协助应包括但不限于:(a)在期限届满或协议终止后的过渡期间 , 如果买方要求且依双方都同意接受的条件 , 卖方仍应负责产品的继续生产;(b)制造说明材料 , 保密信息和其他所有与制造产品相关的其他文本文件或电子档案 , 均应归还给买方;(c)买方给卖方支付过报酬的产品存货;(d)转移买方要求的所有关于产品制造的技术和产品专用的模具设备 。根据本协议所达成的承诺和计价 , 买方只需支付期限届满前已交付的产品及基于本条款项下规定交付的产品 。
(ii)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买方将不对协议条款规定的协议期限届满所产生的任何主张或损失承担责任 , 包括对与卖方业务相关的预期销售 , 可期待利益和其他良好期望的损失的赔偿或补偿 。卖家在此明确表示放弃 , 基于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律或其他相关规定 , 而使本协议的终止或不再续约 , 而产生的获得补偿或赔偿的权利 , 除非本协议有明确规定 。此外,卖家在此明确表示放弃 , 对基于本协议约定由卖家生产的产品和模具行使留置权 。该留置权可能在现行法律上适用 , 但未在本协议中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