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屋面工程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 六 )



5.2.3 屋面找坡层允许偏差见表5.2.3
5.3 卷材防水层质量控制标准
5.3.1 主控项目
5.3.1.1 防水卷材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检查防水材料及辅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进场检验报告 。
5.3.1.2 卷材防水层在变形缝、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和伸出屋面管道等处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5.3.1.3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
5.3.2 一般项目
5.3.2.1 铺贴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牢、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扭曲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定,钉压应牢固,密封应严密,缝口封严,不得翘边 。阴阳角处应呈圆弧或钝角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5.3.2.2 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
5.3.2.3 聚氨酯底胶涂刷均匀,不得有漏刷和麻点等缺陷 。卷材防水层上撒布材料和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和涂刷均匀、粘结牢固、颜色均匀;如为上人屋面,保护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5.3.2.4 排汽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 。排气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5.4 涂膜防水层质量控制标准
5.4.1 主控项目
5.4.1.1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进场检验报告 。
5.4.1.2 涂膜防水层在变形缝、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和伸出屋面管道等处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5.4.1.3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
5.4.1.4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 。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取样量测 。
5.4.2 一般项目
5.4.2.1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平整,涂布应均匀,不得有流淌、折皱、起泡和胎体裸露等缺陷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5.4.2.2 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5.4.2.3 铺贴胎体增强材料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应排除气泡,并应与涂料粘结牢固;胎体增强材料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
5.5 块瓦屋面质量控制标准
5.5.1 块瓦屋面与立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 。
天沟、檐沟的防水层应采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性沥青防水卷材、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或塑料板材等材料铺设 。
5.5.2 块瓦屋面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小于40mm;瓦伸入天沟、檐沟的长度为50-70mm;天沟、檐沟的防水层伸入瓦内宽度不小于150mm;瓦头挑出封檐板的长度为50-70mm;突出屋面的墙或烟囱的侧面瓦伸入泛水宽度不小于50mm 。
5.5.3 主控项目
5.5.3.1 块瓦及其脊瓦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
5.5.3.2 块瓦必须铺置牢固 。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
5.5.4 一般项目
5.5.4.1 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平整、牢固;瓦面平整,行列整齐,搭接紧密,檐口平直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5.5.4.2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均匀,封固严密,屋脊和斜脊应顺直,无起伏现象 。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
5.5.4.3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
6 成品保护
6.1 保温层
6.1.1 隔气层施工前应将基层表面的砂、土、硬块杂物等清扫干净,防止降低隔气效果 。
6.1.2 在已铺好的松散、板状或整体保温层上不得施工,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保温层不受损坏 。
6.1.3 保温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铺抹水泥砂浆找平层,以保证保温效果 。
6.2 找平层
6.2.1 抹好的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应先铺脚手板车道,以防止破坏找平层表面 。
6.2.2 找平层施工完毕,未达到一定强度时不得上人踩踏 。
6.2.3 雨水口、内排雨水口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临时措施封口,防止杂物进入塔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