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规章制度和个科室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确保公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考勤制度 。
一、上下班时间
1、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上班及工作时间;
中午:12:00——13:00午餐及休息时间;
下午:13:00——17:30工作及下班时间 。
2、高温日作息时间:6月1日至9月30日 。
上午:9:00——12:00上班及工作时间;
午休:12:00——13:30午餐及休息时间;
下午:13:30——17:30工作及下班时间 。
3、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
二、考勤工作
1、考勤工作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实施,即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的遵章守纪情况,办公室负责每月考勤记录的汇总统计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
2、每月职工的考勤工作记录由各部门领导收齐后于次月1日交办公室汇总统计,作为员工下月工资核算的依据 。
3、考勤工作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作考核、业绩评价和奖惩等切身利益,各部门领导应本着高度负责、秉公办事的态度做好该项工作 。
三、迟到、早退及外出
1、员工未经请假超过上班时间及早退时间在15分钟内的,每次扣除当月工资15元,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按半天事假计扣工资 。
2、如遇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影响所造成市内交通困难,或发生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时上班的,可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
3、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征得本部门领导同意并做好外出记录,以便掌握人员去向 。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公司领导请假 。员工出差应按规定报批 。
4、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外出者,一律按早退规定处理 。
5、每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以内者,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三次和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额绩效收入 。
四、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请假,应有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属急诊情况的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并在上班后补交医疗证明 。
2、每月员工病假在5天(含)以内的不扣奖金,病假在5天以上至15天(含)以内的扣除每月绩效收入的50%;连续病假在15天以上六个月内的按时间实算扣除全部绩效收入和奖金 。
3、超过三个月属长病假的员工,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基础工资的80%,工作年限超过10年以上的,发给基础工资的90% 。
4、员工病假的日数应为剔除所含的公休或国定假后的实际天数 。
五、事假
1、员工未休完当年年休假的一律不得请事假 。
2、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事假单,并交部门领导批准后方能有效 。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外出或不来公司上班的,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
3、员工请事假在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 。部门领导请假由公司领导批准 。
4、员工请事假每月累计在2天以内(含2天)的不扣工资,3天以上即从第3天起以日工资计算标准按日扣除相应工资 。
5、凡属事假期间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绩效一律按实际天数扣除 。
六、加班和公休
1、在8小时工作制的基础上,因任务紧急而必须加班的职工,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安排,月底将员工加班情况报办公室汇总统计,加班情况必须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才可作为申领加班费的依据 。
2、职工按部门领导要求加班的通常付给加班费,也可作调休安排 。加班累计满8小时的按日计算,加班累计满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不满半天的按小时计算,由办公室按职工个人的日工资标准月底统一结算加班费 。(参照劳动法相关规定) 。
3、可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
4、员工需要公休的应将公休单交部门领导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 。
5、员工应享受的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6、公司鼓励员工公休,当年未公休者不作经济补偿,也不可跨年度补休 。
7、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
七、年休假规定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一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第二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工作年限的确定,企业人员以劳动部门发放的劳动手册上记载的工作时间为依据 。如工龄有异议,以其人事档案材料记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