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遗产税试点|2021年房产遗产税

深圳遗产税试点(2021年房产遗产税)
(文章原题为:深圳辟谣“开征遗产税”:没接到任何相关通知,网传不靠谱)
深圳遗产税试点|2021年房产遗产税

深圳再次辟谣“开征遗产税”,官方回应:网络传言不靠谱 。,近日,国内多个网站与微信公众号都在传言深圳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征遗产税 。其透露,试点方案规定,1000万元以上的遗产,适用税率为50%,而且应纳税金不能从遗产里出,且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交齐,否则全部收归国有 。昨日,深圳相关部门辟谣:如此重大消息肯定会有权威发布,网络传言不靠谱 。
采访人员注意到,该消息在个别公众号阅读量依然超过了10万 。根据传言中的遗产税开征方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征收标准和比例依次为: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元的税率为0;80万~200万元的征收税率为20%;200万~500万元的征收税率为30%;500万~1000万元的征收税率为40%;超过10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50% 。
为此,昨日下午本报采访人员致电深圳市委宣传部进行核实 。深圳市委宣传部外宣办相关人士向深圳国税局进行了核实,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接到任何相关通知,也不知此传闻出自哪里”,该人士说,“如此重大的政策,肯定要以权威发布为主,网络传闻不靠谱 。”
据采访人员了解,近几年网络上多次出现该条谣言,深圳相关单位已经辟谣过多次 。
什么是遗产税?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 。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 。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 。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 。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
开征遗产税准备好了吗?
2013年3月2日,由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举行中期成果发布会 。研究称,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 。报告认为,遗产税除了能够调节财产贫富差距、维护市场平等竞争外,还有利于鼓励“富二代”自强自立 。
当前,收入分配改革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各界都希望尽快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组从中外遗产税产生历史和发展入手,重点研究现代遗产税制的功能和特点,剖析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影响和社会作用 。结合有关经济学、社会学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论支撑和思想基础,说明遗产税制为世界多数国家所采用并长期存在的机理,以及我国应加强遗产继承和赠与的税收调节理由和依据,将社会对遗产税的主观评价和简单推导引入科学理论的讨论,以期对收入分配改革进行理性思考,从遗产继承的一个具体环节,提出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推动改革真正取得有利于国家、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实际效果 。
我国改革开放中引进、借鉴了许多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国家高层在改革决策中往往希望了解国外的最新情况 。为此,该课题组进行了188个国家的信息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在开征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占比61%,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对遗产征税的占比则达到91%,而且美国、日本最近都加大了对遗产继承的税收调节力度 。虽然遗产税经过上百年的发展演变,在征管方法与调节力度上有所变化,但基本的目的原则并没有改变 。遗产税作为财产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百思特网,发挥着维护市场平等竞争、鼓励后代自强自立、缩小贫富差距、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作用 。所以,征收遗产税的国家多是当今最具效率和竞争力、科技领先的国家,其GDP总量占到全球总量的70%以上 。
课题组研究了我国遗产税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立足实证分析回答了对遗产税改革的不同声音 。报告认为,无论从社会公平政策、转变增长方式出发,还是缩小贫富差距需要,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均已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 。课题组结合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收入分配改革的需要,提出了我国遗产税改革的调控重点、制度构想和政策建议 。
赞成开征遗产税的人士认为,从目前我国的分配秩序看,相当一部分的收入分配是以隐性的方式进行的,正是这部分收入形成了贫富悬殊,而遗产税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不足,提高税收调节分配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