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药的工作( 三 )


通俗的说 , 犀牛角和指甲、头发没有本质区别 , 
完全不具有吸附酒精、与酒精反应或者催化酒精发生反应的能力 。
因此说酒经过犀牛角处理会降低究竟含量的说法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至于酒的口感变化 , 很有可能是孳生在犀牛角里的犀牛的鼻屎融解在酒里造成的 。
有哪些中药是相克的中药相克古称"反 , 畏".
中药“十八反、十九畏” , 乃古人在与疾病作斗争中 , 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如“神农”尝百草) ,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祖国医学在用药上的安全 , 其功不可灭 。然而 , 因受历史的局限 , 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并非尽善尽美 , 尚有探讨之处 。为此 , 笔者不揣浅陋 , 斗胆对此进行探讨分析 , 以期引起专家学者的注意 , 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
为叙述的方便 , 首先摘抄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的全文如下 。十八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细辛、芍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 。十九畏:硫磺畏朴硝(通用名: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通用名:丑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脂;官桂畏石脂 。
反药畏药不一定都反都畏
就拿甘草所反之药来说 , 在临床上 , 曾有中医师治乳腺增生 , 用“小柴胡汤”加海藻、浙贝母、甘草等药 , 疗效不错 , 而且治愈十余例 。至于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三峻利之品合用是否相反或不反 , 尚未见临床报导 。据文献记载:甘草与上述三药共浸组的毒性较分浸组的毒性显著增高 , 从而抑制三者的利尿、泻下作用 , 同时还增强甘草的毒性 。对此 , 笔者不敢苟同 。余以为 , 甘草乃调和诸药、清热解毒的佳品 , 对于一些有拮抗作用的中药合用 , 便能调和 , 如抵当汤等(注:成方本无甘草 , 因用汤剂 , 有人加入甘草 , 使之相安无事 , 且效果满意) 。此外 , 甘草还有较强的解毒作用 , 如对半夏、乌头等品之毒 , 甘草有解除或减轻作用 , 这是不争的事实 。当然 , 甘草能否与上述三个品种合用 , 有待临床检验 。
再则 , “十九畏”中的狼毒与密陀僧 , 虽两者均有毒 , 但民间有医者将两者精制成膏 , 外用治疥、癣、湿疹 , 有一定疗效 。“十八反”中的生乌头、生半夏捣烂外敷 , 治寒痰积聚所致的腿痛 , 已有用于临床 。“十九畏”中的肉桂与赤石脂 , 民间已有合用治虚寒腹泻的 , 处方:赤石脂、干姜、白术、肉桂、炙甘草(注:官桂系肉桂较薄的一种 , 两者性味功能相同 , 但官桂比肉桂的作用差) 。由此可见 , 上述相反相畏的药合用 , 或内服或外用 , 均未出现反、畏的不良后果 。
不存在配伍 , 便无所谓反、畏
“十八反、十九畏”中的一些药本风马牛不相及 , 因而不存在配伍的问题 。如藜芦乃催吐之品 , 与补气之人参、和血之丹参、养阴润燥之沙参、玄参 , 以及解表之细辛、和阴之芍药;大辛大热之乌头 , 与润肺止咳祛痰的贝母、瓜蒌 , 以及清热解毒、止血的白蔹、白及;大寒大凉之犀角 , 与大辛大热之川乌、草乌;火煅之品硫磺 , 与大寒之品芒销等 。凡通晓祖国医学理、法、方、药的中医师 , 便不会将以上那些不相干的反、畏之药同处一方 。
合用单用皆“反”皆“畏”之品
有的中药由于本身的剧毒 , 故合用单用均有反、畏的后果 。如砒霜、水银、硫磺、巴豆 。砒霜、水银、硫磺因系含砷、汞的矿物品 , 具有很强的腐蚀、烧灼性 , 如果内服 , 会突发急性胃肠炎、咽部烧灼 , 甚者还会导致胃大出血等中毒症状 。当然 , 上述品种经精制成中成药 , 且含量低 , 可作内服用 。但不宜久服 , 否则会造成慢性中毒 。尤其是砒霜 , 外用内服皆易中毒 。
有待临床验证的相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