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有哪些著名诗人( 二 )
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 ,
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 ,
是的 , 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 。
朋友 , 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
相信未来 , 热爱生命 。
黄翔
我是一只被追捕的野兽
我是一只刚被捕获的野兽
我是被野兽践踏的野兽
我是践踏野兽的野兽
我的年代扑倒我
斜乜着眼睛
把脚踩在我的鼻梁架上
撕着
咬着
啃着
直啃到仅仅剩下我的骨头
即使我只剩下一根骨头
我也要梗住我的可憎恨年代的咽喉
赵振开
《回答》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
看吧 , 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
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 。
冰川纪过去了 ,
为什么到处都是冰凌?
好望角发现了 ,
为什么死海里千帆相竞?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
只带着纸 , 绳索和身影 ,
为了在审判之前 ,
宣读那被判决了的声音:
告诉你吧 , 世界 ,
我——不——相——信!
纵使你脚下有一千名挑战者 ,
那就把我算做第一千零一名 。
我不相信天是蓝的;
我不相信雷的回声;
我不相信梦是假的;
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
如果海洋注定要决堤 ,
就让所有的苦水都注入我心中;
如果陆地注定要上升 ,
就让人类重新选择生存的峰顶 。
新的转机和闪闪的星斗 ,
正在缀满没有遮拦的天空 ,
那是五千年的象形文字 ,
那是未来人们凝视的眼睛 。
毛泽东诗词中提到孙悟空的毛泽东与郭沫若多有诗词唱和 , 其中最耐人寻味的是他们关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剧的诗作 。1961年10月18日 , 郭沫若在北京民族文化宫第一次观看浙江省绍兴剧团演出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 于10月25日写了《七律·看》:人妖颠倒是非淆 , 对敌慈悲对友刁 。咒念金箍闻万遍 , 精逃白骨累三遭 。千刀当剐唐僧肉 , 一拔何亏大圣毛 。教育及时堪赞赏 , 猪犹智慧胜愚曹 。郭沫若并以他与毛泽东特殊的文字交情 , 将此诗呈献给了毛泽东 。这时 , 毛泽东也观看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剧 , 见到郭氏的七律后 , 他也诗兴大发 , 于1961年11月17日挥毫写下《七律·和郭沫若同志》:一从大地起风雷 , 便有精生白骨堆 。僧是愚氓犹可训 , 妖为鬼域必成灾 。金猴奋起千钓棒 , 王宇澄清万里埃 。今日欢呼孙大圣 , 只缘妖雾又重来 。毛泽东的这首和诗 , 据郭氏说:“我在1962年1月6日在广州看到 , 是康生同志抄示给我的 。”[1]读了毛泽东的和诗后 , 郭沫若当天即用毛诗的原韵 , 又和了一首十律:赖有睛空霹雳雷 , 不教白骨聚成堆 。九天四海澄迷雾 , 八十一番弭大灾 。僧受折磨知悔恨 , 猪期振奋报涓埃 。金睛火眼无容赦 , 哪怕妖精亿度来 。郭氏此诗 , 也经康生转给了毛泽东 。毛泽东回信说:和诗好 , 不要“千刀当剐唐僧肉”了 。对中间派采取了统一战线政策 , 这就好了 。郭沫若又在《“玉宇澄清万里埃”——读毛主席有关〈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一首七律》一文中说:看到舞台上的唐僧形象实在使人憎恨 , 觉得也其是值得千刀万剐 。这种感情 , 我是如实地写在诗里面了 。“千刀当剐唐僧肉 , 一拔何亏大圣毛” , 这就是我对于把“人妖颠倒是非淆 , 对敌慈悲对友刁”的“唐僧”的判状 。但对戏里的唐僧这样批判是不大妥当的 。戏里的唐僧是受了白骨精的欺骗 , 因而把人妖颠倒了 , 把敌友混淆了 。他是蠢人做出了蠢事 。在戏的后半 , 白骨精的欺骗当场揭穿时 , 唐僧也就醒悟过来 , 知道悔恨 , 并思念孙悟空 。……假如颠倒黑白 , 淆乱是非 , 以敌为友 , 以友为敌 , 不是像唐僧那样受了敌人的欺骗 , 而是投降了敌人 , 和敌人一个鼻孔出气 , 那就完全不同了 。像这样有意地颠倒黑白、淆乱是非的人 , 他本身就是白骨精 , 或者是替白骨精服务的变相妖怪 。我们就不应该把对于这种人的看法 , 和戏里的唐僧形象等同起来 。主席的和诗 , 便是从事物的本质上 , 深一层地有分析地来看问题的 。主席的和诗 , 事实上是改正了我的对于唐僧的偏激的看法 。总之 , 在对待戏里的唐僧问题上 , 郭沫若的第一首七律认为唐僧 “真是值得千刀万剐”;在读了毛泽东的和诗之后 , 他才深受教育 , 改变了对唐僧的偏激看法 , 懂得“僧是愚氓犹可训” 。三十年来 , 各种各样的毛泽东诗词注释 , 于此和诗下都是按照郭氏此说来解释的 , 以突出郭沫若的偏激而勇于改过 , 毛泽东的英明而善于诱导 。但是 , 认真地分析郭沫若的《七律·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原诗 , 人们就会发现上文所引郭沫若对自己诗作的解释是有问题的 , 毛泽东的和诗实质是误解了郭沫若的诗句 , 而郭氏对自己诗作加以曲解实在是有其苦心 。以下就此试为论证 。毛泽东对郭诗的批评 , 主要是针对“千刀当剐唐僧肉”一句而来 。“当” , 人们都理解为应当 , 认为唐僧 “人妖颠倒是非淆 , 对敌慈悲对友刁” , 所以 “真是值得千刀万剐” 。下句“一拔何亏大圣毛” , 人们都解“何亏”为“何损” , 认为是说拔一根毫毛对孙大圣来说也没有甚麽损失 。这样理解 , 就每一句来看 , 是可以成立的 。但将这一联的两句按此义联系起来看 , 就很费解 。上句说唐僧应当千刀万剐 , 下句就应该赞扬孙大圣 , 为什么却说“一拔何亏大圣毛”?倘若“一拔何亏大圣毛”是说孙大圣打败了妖精 , 救出了唐僧等人 , 并没有遭受多大的损失 , 只不过是拔一毛之劳 , 则这与上句“千刀当剐唐僧肉”的意思实在距离太远 , 与剧情也不类 。所以 , 以上对这两句的解释是不合理的 , 我们应该另求别解 。笔者认为 , “千刀当剐唐僧肉”的 “当”应解为“正要”、“将” , 用以表示时间 。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六云:“当 , 犹‘将’也 。”《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当事 , 则户外南面 。”郑《注》曰:“当事 , 将有事而未至 。”《孟子·离娄》曰:“言人之不善 , 当如后患何?”《韩非子·外储说右》:“大公望曰:‘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吉 , 非爵禄 , 则刑罚也 。今四者不足以使之 , 则望当谁为君乎?’”《史记·魏公子传》曰:“公子当何面目立天下乎?”又《留侯世家》曰:“横绝四海 , 当可奈何?”以上“当”字均与“将”同义 。“当”不但可以一般性地表示未来时间 , 还可表示现在即将发生之事的时间 , 如《太平广记》卷三二一《司马义》云:义以大元中病笃 , 谓碧玉曰:“吾死 , 汝不得别嫁 , 当杀汝!”曰:“谨奉教 。”葬后 , 其邻家欲娶之 。碧玉当去 , 见义乘马入门 , 引弓射之 , 正中其喉 。同书卷一二九《王范妻》又云:晋富阳县今王范妾桃英 , 殊有姿色 , 遂与阁下丁丰、史华期二人奸通 。范当出行不还 , 帐内督孙元弼闻丁丰户中有环佩声 。这里的 “当”皆作“正要”解 。“当去”犹言“正要离家” , “当出”亦同 。郭诗中的“当”亦应取此义 。“一拔何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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