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外历史上的重要改革为例历史教学反思如何写?( 三 )


结合学生访谈,笔者发现学生在学习“南京大屠杀”一课后,头脑中留下的是对“日本人”的仇恨,他们关注了“南京大屠杀”的相关事实(暴行和日本教科书弯曲史实),但未关注施暴主谋和施暴者——以天皇为代表的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和以军国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日军,更未挖掘根源——日本军国主义思想 。
学生出现的理解偏差原因在哪里呢?不妨从课标、教材和教学等层面作一考察 。“课标”对本课内容的要求是“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等罪行为例,认识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1](p.14)
。它言简意赅地指出“侵华日军”(施暴者)凶恶残暴地犯下了“南京大屠杀”的罪行,而这是由“日本军国主义”(施暴主谋)的“侵略本质”决定的 。教材、教学落实得如何呢?
各种课标教材均从背景(日军攻陷南京)、内容(日军灭绝人性地屠杀中国居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达30万人以上)等方面突出日军的凶恶残暴;通过日军杀人比赛的报道揭示日本军方的“耀扬国威”;交待了日本国内至今存在否定战争罪的现状 。显然,教材侧重在历史事实层面,未能透过现象揭示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本质 。
教学中,“重历史事实,轻揭示本质”现象比较普遍 。例如,有的教师给本子目制定的教学目标是:
知识目标:南京大屠杀 。
方法目标:指导学生收集并运用相关信息驳斥日本历史教科书歪曲南京大屠杀真相的谬论,培养运用史料分析历史问题的方法;归纳日寇暴行,培养综合归纳历史问题的方法 。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了解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对中国人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激发学生憎恨战争,热爱和平的情感;通过分析日寇暴行的恶果,认识战争反人类的本质 。
这一目标对日寇暴行的表现、影响等事实性知识有明确要求,而对理解南京大屠杀和“日本历史教科书歪曲南京大屠杀真相”的原因则失之空泛 。访谈发现,教师没有关注“施暴主谋”和“施暴者”的差异问题 。由于教师对“南京大屠杀”蕴含的概念模糊不清,未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导致对教学内容的孤立、表面化处理,致使学生形成“‘日本人’制造了南京大屠杀”的片面认识 。
因此,为了提高历史事件的教学水平,教师必须对教材“再创造”,在理解本质上狠下功夫 。
二、南京大屠杀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解析
众所周知,历史事件由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和影响等要素组成 。把握历史事件,不仅要了解是什么,更重要的是理解为什么,即理解蕴含于事件之中的概念和原理 。从教学角度看,实质是理解“课标”要求,解析教学内容 。只有这样,教学的准确、精炼、本质才有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