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2021年江门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广东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细则 , 终于正式公布 。6月28日深夜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简称《通告》)正式发布 , 国六排放标准于7月1日起在我省正式施行 。1日 , 采访人员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 江门已同步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 6月30日前经销商库存、进口、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即小汽车) , 将有三个月上牌缓冲期 , 意味着本地经销商的“国五”库存汽车有望充分消化 。
车商呼吁
省政府积极回应
去年7月 , 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要求2021年7月1日起 , 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 但是 , 采访人员调查了解到 , 今年以来 , 许多汽车厂家依然生产“国五”汽车 , 或把“国五”汽车发配到各大汽车经销商 , 部分车型甚至6月仍未安排“国六”新车到店 , 因此 , 许多本地的经销商都拥有众多的“国五”库存汽车 。
为此 , 6月25日 , 本报《车市周刊》刊发了《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在即 , “国五”汽车库存高企 , 车商盼早日出台相关政策》一文 ,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文章中提到 , 截至6月24日 , 本地剩余的“国五”库存汽车高达近千辆 , 其中以自主品牌为主 。如果要在7月1日之前上牌完毕 , 可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江门市爱车协会常务副会长张伟星接受本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如果没有上牌缓冲 , 很多“国五”汽车没法处理 , 本地经销商将面临巨大的损失 。眼看距离国务院要求的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只剩下几天了 , 汽车经销们都非常焦急 , 希望能够早日出台相关政策 。
报道刊发后 , 引发了许多汽车经销商在微信朋友圈转载 , 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汽车经销商们的诉求 , 也得到了省政府的积极回应 。6月28日深夜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简称“通告”)正式发布 。市生态环境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 江门将按《通告》的要求执行 。
保障车商利益
“国五”汽车有三个月的缓冲期
根据《通告》 , 7月1日起 , 在广东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 而本地汽车经销商的“国五”汽车上牌缓冲问题 , 《通告》也给出了答案 。《通告》显示 ,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 可于2021年9月30日前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1、2021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2、2021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3、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