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三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 币)每平方米 ╳ 元,总金额( ╳ 币) ╳ 千 ╳ 百 ╳ 拾 ╳ 万 ╳ 千 ╳ 百 ╳ 拾 ╳ 元整 。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六条 付款日期的确认
买受人须按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交付房价款 。以银行汇付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银行票据(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支付的,以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现金之日为付款日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贰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房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贰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
2. ╳。

第八条 交接
买受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交清全部房款后十日内,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
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从出卖人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即视为已经交付 。买受人除按物业管理规定补交自出卖人交付之日起至买受人实际办理交接手续之日止的各项费用外,还应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赔偿出卖人实际损失 。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买受人的原因或遇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房产证暂时不能办理,办证日期顺延,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