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四 )



第十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

第十一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由出卖人统一管理使用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由出卖人统一管理使用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 出 卖 人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 ;
5.该商品房在外墙和公共内墙广告的设立、监管、收益权归出卖人; ;
6、该商品房公用设施与设备的所有权、收益权归出卖人 。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
若买受人在私自装修期间,未按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指示,造成对建筑主体、承重墙体、外立面、管线等的损坏,应由买受人负责修缮,并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济 南 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