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遂宁人才补助政策,遂宁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我市兑现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承诺
发放生活及安家补贴53.92万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我市对引进到遂宁发展和置业安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 。在个人申报、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的基础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兑现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各项政策待遇 。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生活及安家补贴是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 。目前,市本级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补贴已发到具体人头,各县(区)高层次人才生活及安家费补贴发放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据了解,引进到企业的博士、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在我市工作满3年并购买住房的,由同级财政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费,每年补助生活补贴6000元 。引进到企业的我市急需紧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和高级技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在我市工作满3年并购买住房的,由同级财政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费,每年补助生活补贴1200元 。
遂宁市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遂宁发展所需的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新十条措施》(简称“新人才十条”,下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
第三条
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引进到遂宁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下同)的急需紧缺人才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
第二章 认定对象
第五条
纳入遂宁市发展所需的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对象,是指市属企事业单位通过“遂州英才”招揽行动新引进(首次到遂宁工作),符合条件并经过申报程序后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
第六条
引进到事业单位和地方国企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
第七条
引进到重点产业企业(锂电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与装备制造、油盐气化工、食品饮料等,下同)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
第八条
引进到市级重点金融产业和对遂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级金融机构,且在遂宁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可参照本办法第六条执行 。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认定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