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梧州人才补助政策,梧州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人才新政“20条”
坚持引才项目优先实施
实施“创新创业塔尖计划”、“顶尖人才百人计划”、“精英人才千人计划”、“急需紧缺人才万人计划” 。“金字塔尖”层次的重大创新创业团队 , 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 。
引进国内外知名学校医院到我市开展合作办学办医、设立分校分院 。实施“双千人才计划” , 教育和卫生领域分别引进1000名以上高水平大学毕业生 。进一步简政放权 , 赋予学校和医院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权 , 大力支持梧州学院建设 。
每年对外发布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大研究课题 , 每个课题经费5-20万元 , 定期举办论坛 。设立50个政府特聘专家岗位 , 同时建设梧州市人才驿站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企业组织、产业联盟在梧州组织发起学术峰会、产业论坛和创新创业大赛 。
成立梧州市人才举荐专家委员会 , 发挥以才引才、以才荐才的正向叠加效应 。依托各方资源 , 发挥各地商会等社团组织作用 , 设立10个以上市外引才工作站 , 聘请50名以上“引才大使” , 实施“乡贤回梧”计划 。
人才新政“20条”
坚持育才机制优先创新
支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先行先试 , 建设“人才特区” 。指导各县(市、区)普遍建立紧缺人才储备中心 。积极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之间人才有效流动的政策举措 。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才交流合作 , 每年选派一批领导干部到粤港澳大湾区挂职锻炼 , 每年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公开选调引进优秀人才 。
6.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 。
改革职称评审前置条件 , 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 。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用人主体、行业组织 , 探索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县级 。探索解决教育卫生计生系统评聘矛盾的有效办法 。
7.激发用人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 。
针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探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事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产生的人才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当年考核利润 , 试点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薪酬制度 。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 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 , 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人才新政“20条”
坚持人才活力优先激发
8.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
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 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 并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科研人员承担企业科研项目绩效奖励 , 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 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事业单位创新业绩突出的 , 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