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梧州人才补助政策,梧州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二 )


9.优化科研经费和科研人员管理方式 。
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支出 , 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科研辅助人员等 , 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 。对直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家学者 , 出国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 不列入因公临时出国批次数量限量管理 , 实行计划报备、区别管理 。
10.促进科技成果交易转化 。
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凡不涉及国家重大安全利益的 , 处置权一律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 不再审批或备案 。高校、科研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 , 以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 ,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取得分红或者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时 , 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
11.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
我市企事业单位牵头承担国家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任务的 , 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对来梧工作并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经费资助的海内外专家人才 , 给予1∶1的地方经费配套 。建设梧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打造50个市级人才小高地 , 对评估合格的市级人才小高地、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 , 每年给予5-20万元的资助 。
12.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热情 。
开通服务企业市长热线 , 定期召开企业发展市长咨询会 , 及时解决企业家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制定鼓励大学生来梧留梧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 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按评分等级给予5-50万的资金扶持 。
13.建立创新创业容错免责制度 。
明确用人导向 , 大胆使用个性鲜明、勇于创新、坚持原则的干部 , 让干事创业者政治上受关注、精神上受鼓舞、经济上受奖励 。
人才新政“20条”
坚持人才服务优先保障
14.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
建设人才服务线上线下“一站式”平台 , 实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站式答复” 。做好人才配偶随迁和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 , 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各类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的申请办理 。实行人才工作“红黑榜”制度 , 定期通报表扬好的经验做法 , 通报批评人才工作懒政怠政的单位或个人 。
15.实施人才乐居工程 。
兴建“人才科创新城” , 打造人才集聚高端小区 , 建设500套以上可租可售、价格优惠的人才住宅 , 配套建设创业工场、公园学校等 。统筹2000套以上保障性住房 , 提供给各类人才居住 。建设梧州市人才公园 , 配套建设人才文化长廊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使用流程 , 提高贷款额度最高限额到40万元 。鼓励人才集聚的园区、高校申请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