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如何应对新税收法规的变化

目前 , 在税制方面 , 我国煤炭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制结构不合理和税赋过重 ,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煤炭企业的发展 。随着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 以及企业所得税的一些新变化 , 它们的实施将对我国煤炭企业的税赋和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 本文正是基于此问题进行讨论 , 以期能对煤炭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思路 , 希望能对我国煤炭企业的发展壮大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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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在税制方面 , 我国煤炭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制结构不合理和税赋过重 ,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煤炭企业的发展 。2008年 , 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税收新政策 ,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 这些新政策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 这些新的税收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将对煤炭企业纳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 这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所在 。
1、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首先 , 有利于降低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赋 。2009年1月1日起 , 我国的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 , 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但是 , 在增值税转型方案中 , 并不是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所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都允许抵扣的 。比如: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具体明确为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进项税额都不得抵扣 。
对于煤炭企业来说 , 允许抵扣的外购材料、电力等费用大约只占总成本费用的1/3左右 , 而其它行业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原材料和电力等在成本费用中中占 2/3 左右 , 行业间的差别导致了一直以来我国煤炭行业的增值税税赋严重偏高 。而煤炭企业的主要特点是固定资产投资额大 ,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意味着购进的固定资产越多 ,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越多 , 本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少 , 这无疑会大大降低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税赋 。
其次 , 有利于煤炭企业增强投资的积极性 , 扩大生产经营投资并得到较快发展 。由于在此之前 , 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 这严重抑制了企业添置新设备或更新改造设备 , 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并且 , 这还会扭曲投资决策 , 制约了投资规模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 同时也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企业短期化行为 。生产性投资的减少势必会制约产业的集成化发展 , 落后的机器设备与劳动力密集型相结合的经营方式降低了煤炭企业的竞争能力 , 尤其是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我国煤炭企业大多属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 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必须加大投资 , 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生产型增值税对准备进行创新的企业来说 , 本来资金不足 , 加大固定资产的投资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则会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 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的积极性 , 并将新的技术和设备快速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 , 增加技术含量 , 促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 , 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将消除重复征税 , 降低企业税负 , 从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 提高我国煤炭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