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工作计划写法怎么样?(12)


5、主、监考及考场安排
在期末考试中,专业课考试的主、监考均由本学院自行安排,对于公共课的考试,主考由公共课开课学院派出,监考由各学院自行负责 。如各学院主、监考数量不足且自身无法协调的情况下,可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负责协调 。
各学院要根据班级人数来安排考场,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该考场实际容量的1/2,考试人数超过40人的考场应安排3名监考 。
三、命题及考试事宜
1、关于课程考核改革
根据《关于改革课程考核的意见》的精神,各任课教师都应结合课程及学生实际,积极进行课程考核的改革 。根据学生课程论文、作业、机试、作品、调查报告、实践教学、社会调查、听力考试、面试(口试)、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课堂表现及参考阅读等成绩及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
2、考试课程
(1)试题的覆盖面要广,应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考试成绩总体应符合正态分布 。试题应尽量避免死记硬背型的,应反映学生的理解力、知识点的掌握程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努力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和片面性,确保命题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命题、审查等情况要认真填入《喀什大学命题审批表》(见附件2) 。
(2)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应分别出卷 。不同类型的学生包括:民语言班的学生和汉语言班的学生、本科学生与专科学生、普通专业学生与特殊专业(体育与艺术专业)学生等 。
3、关于考试课程的试卷要求
(1)上学期开始,学校已经启用新试卷格式(见附件3),各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试卷格式编制期末考试试卷,特殊专业的课程试卷格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编制,但须报教务处备案 。
(2)试卷由各学院指定专人统一到印刷厂印刷、封存,由教学秘书保管 。在考试前15-30分钟交监考教师 。公共课开课学院必须于考前一周填写《喀什大学公共课试卷印制申请单》(见附件4),到教务科核对人数后方可印刷试卷 。
(3)试卷装订时只装订正考卷样卷和学生试卷等相关材料,补考样卷下学期开学初补考结束后与学生的补考试卷一起装订(装订试卷按照新的封皮格式装订) 。
4、考查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
应着重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得超出多数学生的能力范围,适当放宽时间、空间的限制 。考查课的考核方式、成绩评定必须有书面依据,并由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
5、实验课程
实验课程考试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实验课程考核办法执行 。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
6、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必须于xxxx年1月4日之前将成绩单、记分册和《公共选修课总结表》交到学务科,并做好成绩录入工作,没有按时上交或教务系统成绩未录入者不予发放课时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