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价|数据应该如何定价( 二 )


在那次研讨会后 , 我一直在期待那位法学家能够撰文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 。然而 , 直到现在 , 我还没有等来这个文章 。倒是在不久前 , 我看他发表了一篇文章 , 说应该把数据产权的界定作为数据市场建设的首要问题——不知道为什么 , 他又和其他的专家们达成了共识 , 而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应该为这种共识感到欣喜还是感到遗憾 。
数据交易场景下的市场设计问题
既然法学界的前辈没有沿着自己提出的观点继续走下去 , 那么就让我这个经济学出身的后辈顺着他指出的路 , 往下探一探吧!
在讨论数据的定价问题前 , 我想先对价格这个概念本身进行一些讨论 。价格是什么呢?从根本上讲 , 它是供求双方议价的一个结果 。对于任何一件东西 , 它的供应者和需求者都可能存在着一定的估价差异 。比如说一个杯子 , 持有这个杯子的人内心认为这个杯子值30块钱 , 低于这个价格不卖 , 而想买杯子的人内心则认为这个杯子最多值50块钱 , 高于这个不买 , 那么最终这个杯子将会以多少价格成交呢?答案是:我们并不知道 , 因为我们并不了解买家和卖家之间的相对谈判力量到底有多大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 这个价格一定会在30块到50块之间 , 否则两人中就至少有一人不会愿意进行交易 。从这个角度看 , 商品供给方的保留价格和需求方的意愿支付将分别是两人可能达成交易的最低价格和最高价格 , 至于实际的成交价 , 应该在这两者构成的区间内产生 。如果一个市场充分发达 , 那么同一个商品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不止一个 , 每一个需求者都有不同的意愿支付 , 而每一个供给者都有不同的保留价格 , 正是这种差异化的存在 , 最终导致了所谓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形成 , 而这两个曲线的交点则会形成所谓的均衡价格 。
对于大多数商品来说 , 由于它们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很多 , 交易量非常充分 , 因而价格通常是通过上面所说的供求曲线的交叉所决定的 。对于这样的商品 , 我们无需多花心思 , 只要允许人们自愿交易 , 均衡价格就会自然显现出来 。
对数据这种商品 , 有一些交易场景是比较符合以上特征的 。例如 , 在物联网发达的环境下 , 可能有很多数据的采集者通过传感器在不断采集实时数据 , 而与此同时 , 又有很多企业需要这些数据 。在这种场景下 , 我们就可以放开交易 , 让供求自己去寻找价格 。这时 , 数据的价格就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波动 , 以此来体现供求关系的变化 。
不过 , 在现阶段 , 以上的交易场景依然是比较少见的 。事实上 , 在更多的情况下 , 市场上既没有那么多的数据供给者 , 也没有那么多的数据需求者 , 他们之间的交易也不会那么频繁 。在这种情况下 , 整个交易在更大程度上就会退回到点对点的形式 。正如前面指出的 , 最终的价格会在一个区间内产生 。但是 , 这里有一个问题 。当供求双方的数量都很少时 , 它们就各自成为了一个垄断者 , 因而都具有了巨大的谈判力量 。他们不仅可能滥用自己的谈判力量去为自己争取价格上的优势 , 还可能会隐瞒自己的实际信息 , 来欺骗交易对象 。这时 , 整个市场上的交易效率就可能会非常低 。在这种情况下 , 一个良好的市场应该能够帮助数据供求双方尽可能地去披露信息 , 然后通过一定的市场设计来诱导价格的形成 。
那么在数据的交易中 , 什么信息是最为关键的呢?很显然 , 一个是供给者的保留价格 , 而另一个则是需求者的意愿支付 。有了这两个信息 , 市场上的哪些主体之间可能交易就可以被确定了 , 供求双方的彼此谈判也才有了目标 。当然 , 按照我们的交易习惯 , 一般都是需求者去寻找供给者 , 所以在以上两个信息中 , 最为重要的是供给者的保留价格 。有了这个信息 , 很多的交易就可以启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