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 四 )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租赁机械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 。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
出租方(盖章):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序号
项目
合同主要事项
1、租赁机械名称
2、规格型号
3、管理号
4、出厂日期
5、数量
6、制造厂家
7、租赁机械使用地点
8、交货地点
【设备租赁合同】9、损失赔偿金
10、名义货价

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承租人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 彭山区青龙开发区
项目名称: 成都苏宁B2C自动分拣中心项目
第二条:租赁设备明细、租赁费用及支付
1、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如甲方由于图纸更改或场地原因使安拆场地发生变化增加难度,则进出场费甲方应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追加 。塔机一次性进出场地运输费、安装拆卸所用吊车费(25T及以下汽车吊费用)、安装拆除人工费、地脚螺栓等配件费和塔机检测费(包括塔机顶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终高度后再次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费用)以包干方式计,由乙方包干使用 。进出场费16000元/台,包干使用 。
2、春节放假期间7天不计取租赁费 。遇不可抗力引起设备停用闲置时,不收取租赁费 。
3、计价方式:按月计算 。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
4、预计使用时间月,租赁费用总额约) 。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办理;办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开据发票、在甲方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
5、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
6、支付期限:进出场费在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16000元,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发放;租赁费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资其余25%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出场后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打欠条公司盖章;工程竣工后四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