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治安保卫工作总结( 二 )


二、开航后值班乘警在每30分钟对客舱、走廊、外甲板、小卖部、娱乐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巡逻检查的`基础上增加空档检查 。巡逻期间应真正做到“四勤”即腿勤、嘴勤、手勤和脑勤;要“多想”、“多听”、“多看”、“多问”、“多说”、“多干” 。注意观察发现可疑情况 , 对可疑人员立即加以控制 , 认真盘问审查 。及时受理旅客的报警求助 , 及时排解旅客纠纷 , 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 减少和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 , 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
三、旅客和车辆上下船时 , 安排一名乘警在客区巡逻、一名乘警(车客分流时)在码头船梯口执勤 , 一名乘警在码头浮桥口执勤 。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让旅客时时看得到、随时找得到的显要位置 , 增强旅客的安全感、威慑违法犯罪分子 。要狠抓旅客上下船秩序 , 组织旅客登、离船时排成一队 , 保持适当距离不要拥挤 , 不时提醒旅客注意随身财物安全;在上下船通道的关键部位安排一到两名乘警对客流进行密切监视 , 注意可疑人员 , 及时盘查有效控制 , 使割兜、扒窃、拎包案件发案率降至最低 。
安全防范工作 , 是船舶治安工作的重点、关键 , 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而且关系客船治安环境和谐稳定和公司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客船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 认真贯彻“以防为主 , 打防结合”的精神 , 各司其职 , 各负其责 , 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 狠抓工作落实 , 务求使客船安全防范工作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

船舶治安保卫工作总结


在客船乘警队的接处警登记当中 , 都有过类似的记录:接警时间往往是在船舶抵港 , 乘客开始下船之后;报警内容多为乘客遗落物品或随身财物被盗;发生地点大多是在客舱和上下船通道 。失主着急神情溢于言表 , 而我们在短时间内所能做的只有询问有关人员 , 记录下相关信息 , 并对附近客舱、走廊、卫生间、垃圾箱等处进行简单搜查 。望着乘客的神情由着急变为失望和遗憾 , 转身默默的离去 , 不难想象此次海上旅行留在他们记忆中的不会是舒适的乘船环境和优质的旅客服务 。
大型客滚船舶有着其特殊的“流动社会”性:人员大量聚居集中;旅客成分十分复杂;活动空间相对开放 , 加之新型船舶已投入营运 , 单程航行时间只有短短的五个多小时使得车流、客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频繁流转 。不法分子在熟悉了船上环境和治安人员配备、工作情况后 , 借助这些客观因素在船舶上实施拎包、割兜、扒窃、毁损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 其在得手后便于自身隐藏、逃逸、躲避侦查 , 同时所得赃物也可以立即藏匿和转移 , 不易被察觉 , 给此类案件的侦破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对此 , 乘警一方面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打击力度 , 力争发一起 , 破一起 , 依法严厉惩处 , 始终保持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和声威 。另一方面我们从源头着手 , 严密防范措施 , 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 , 把此类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 将发案率降至最低 。即所谓“防范是基础 , 打击为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