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保证书如何写?

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 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 , 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 , 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 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 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 。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 , 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 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 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 , 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 ,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 。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 , 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 , 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 。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 , 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 , 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 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 。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 , 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 。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 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 , 核发《房屋租赁证》 。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 。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 , 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 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 。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 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
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 , 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 , 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
6、如违反上述规定 , 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派出所(签章): 出租人(签名):
年 月 日篇2:治安责任保证书







治安责任保证书
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学生的管理 , 保证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 在新的学期学院对全体同学特作如下重申 , 要求全院学生认真落实责任制 , 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如违反学院以下规定 , 出现人身事故 , 责任完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