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保证书如何写?( 三 )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黄梅派出所:
签 字:
责 任 人: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为了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 我保证遵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本县有关房屋出租的管理规定 , 切实做到:
1、不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无正当职业的人居住 。
2、承租人是外县人员的及时到社区申报登记 , 办理暂住证 , 暂住人员离开时 , 及时申报注销;承租人是本县常住人口 , 不属本社区常住人员的及时到社区申报寄住人口登记 。
3、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可疑情况 , 及时报告 。
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 , 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房屋出租人:
年 月 日篇5:房屋承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
安宜镇xx村(居)委会
由于贵村(居)辖区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现作出如下治安责任保证:
1、保证持有本人及其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保证按户口管理规定 , 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3、如果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 , 保证及时向贵村(居)委会申报备案;
4、保证安全使用出租房屋 , 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 , 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如有违反 , 服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房屋承租(户)人签名:
年 月 日
安宜镇xx村(居)委会
由于我户(单位)有部分多余房屋出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现向贵村(居)委会作出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
1、房屋不出租给无固定职业、无正当生活来源、无合法有效证件人或有违法嫌疑的人员居住;
2、及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 主动带领承租人到派出所申报暂住(寄住)户口 , 并申办《暂住证》或寄住登记;
3、了解、登记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现实表现、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 , 并向派出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