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保证书如何写?( 四 )


4、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 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 做好防盗防火等治安防范工作;
5、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 , 经常对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 , 发现承租人有违法活动或违法犯罪嫌疑及时报告派出所;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租赁时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7、服从公安机关管理 ,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承租人员的管理工作 。
特此保证!如有违反 , 服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 , 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明确管理职责 , 落实管理制度 , 根据公安部24号令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特制定此治安责任保证书 。
一、 出租房屋出租前 , 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
二、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
三、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 , 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 。属于婚育年龄段的 , 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 , 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
四、 不准将出租房屋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 。
五、不准用出租房屋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
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
七、 出租房屋停止出租时 , 应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
八、 此保证书一式两份 , 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如何写?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 , 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 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 , 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 , 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 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 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 。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 , 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 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 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 , 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 ,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