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食堂承包合同协议书( 七 )


2、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甲方因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相应赔偿 。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有违反,甲方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为员工提供饮食,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降低伙食质量 。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
5、乙方须在每周三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甲方有权对下一周的菜单进行审核作修改,并在周四前审核完毕,并回传至食堂承包商,食堂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菜单操作,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色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
6、乙方为甲方提供米、面、油及其他肉类的品质检验报告,并由甲方进行抽检 。
7、甲方(办公室)有权对乙方原材质量、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立即改善;并视情形由办公室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
第十条:水、电
1、经营期间水、电、煤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及时交清 。
第十一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必须具体改善伙食状况,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不经一个月的预告而随时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甲方可没收其保证金,乙方不得异议 。
第十三条:甲方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可与乙方终止该协议,且乙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七、九、、.十二条各款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
第十五条: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者,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条款,同效力于本协议 。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如有异议,协商不成,本协议即终止作废,乙方应立即退还场地,费用乙方自理 。
第十七条: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档 。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简单的食堂承包合同协议书】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