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七 )


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先生写的《福尔摩斯探全集》 。
读了这一本书 , 吸引着我的并不是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 , 而是福尔摩斯先生高超的探案手法 , 过人的推理能力和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精神使我受益匪浅 。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认为人的大脑是一间空的小阁楼 , 必须的有选择地放进一些家具 。只有傻子才会把各种破烂全塞进去 , 反而会使有用的知识无处可放;或者许多东西挤在一起要用时却无从下手 。有经验的人会非常仔细地选择只对自己有用的工具 , 此外什么都不要 , 而它们又样样齐全 。
华生在描写夏洛克·福尔摩斯知识范围是这样描写的: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薄弱 5植物学知识——不定(对一般毒物了解许多 , 对实用园艺一无所知) 6地质学——偏于使用 , 但也很有限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精深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渊博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于使用棍棒 12对英国法律具备充分知识 。记录中充分表现了这一特点 。
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十分高超 , 刚一与华生见面就可以说出华生去过阿富汗 , 这让华生十分惊讶 , 在后文中的解释告诉华生其中的步骤:“这位先生像位医生 , 但有军人气概所以他是位军医 , 他刚从热带回来 , 因为他皮肤黝黑但他手腕皮肤是白的 。他面容憔悴表明表明他久病初愈历尽磨难 。他左臂受过伤 , 动作还有些僵硬 。一个英国军医会在热带什么地方受尽磨难 , 
还让手臂受伤?显然是阿富汗 。”在劳瑞斯花园街惨案中福尔摩斯只是检查了一下房子能就判断出了杀人犯的体貌特征 , 还将被血字误导的警察带回了正路 , 这也表现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十分高超 。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精神 , 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抓住不放 , 学就学透用时才能手到擒来 。在学习和做题时认真分析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 避开出题老师设下的“陷阱” 。

《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次寒假 , 我读了以《四签名》、《归来记》等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文学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 , 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 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 , 推理能力极强 , 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 , 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 , 有点骄傲和自负 , 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