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土地转让协议书( 二 )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 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标准土地转让协议书


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青铜峡市邵岗镇甘城子乡甘泉村,转让面积270亩,青国用(2010)第0031号,地号013-(003)-021-004该宗地界地址点坐标详见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
二、该土地转让价值为:270亩×4000元=108 0000.00元(壹佰零捌万元整)乙方同意分四次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次支付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第二次是乙方在取得土地证后,于2011年4月份支付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第三次是2011年8月份支付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第四次是2011年10月份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 。
【标准土地转让协议书】三、甲方负责办理转让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办理土地证、契税、交易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
对方总价款的30% 违约金 。
四、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发生矛盾、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效时,转交当地法院裁决 。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