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生活协议书( 二 )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

安全生产生活协议书


安 全 生 产 协 议 书
甲方: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明确双方在履行《承揽协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 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 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
2、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 , 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对乙方拒不进行整改或多次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的 , 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承揽协议书》 , 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3、甲方指派 同志(联系电话: )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以及其他设备事故 , 甲方有权进行调查、统计上报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 , 甲方有权督促乙
1 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 乙方应按要求保护好现场 , 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 具备本协议所涉及工程的施工资质 。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 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 以及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环保、特种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施工方面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同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 , 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 , 为施工人员投缴人身保险 , 配备合格的、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 。
4、施工期间 , 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