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 八 )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成交 。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
三、本车使用性质 ,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
七、本车由自费于 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
备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


卖方:
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车辆使用性质: 自用车 。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由买方负责 。
卖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将车辆以及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车辆年检证明、交强险证明)交付给买方;买方在收到车辆及相关手续时一次性付清购车款 。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
3、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
4、车辆交付给买方前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负责;车辆交付给买方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买方负责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返还购车款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2、车辆交付给买方后,买方有权继续以卖方的名义使用该车辆,卖方应无条件协助买方办理车辆年检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