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买卖合同( 七 )



饲料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为全面规范地服务终端客户,根据甲方企业的市场拓展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需求量的审核,同意按照甲方的直销价格专属性供应 品牌系列产品给乙方,并视甲方的能力进一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十天内单方面提出延长合同合作的请求,经另一方同意,可以续签本《饲料买卖合同》 。
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
第三条 标的、数量、价款
编号 饲料名称
包装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合计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以上价格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以上表格行数不足时可另附表)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以电话加短信(或传真)方式的发货通知单后,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运费由__甲方__方承担 。
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
其他验收方式。
2.验收内容
1)饲料是否符合第一条约定 。
2)饲料产品包装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 。
3)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饲料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产品登记证号或者产品临时登记证号、产品生产许可证号或者产品生产批准文件号 。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饲料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符合规定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交货后,乙方应于当日支付 % 价款,剩余 % 价款应于第二次进货时一次性付清;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
乙方应直接汇款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销售人员不收取现金或者使用私人帐户 。
第七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
1)甲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
2)甲方不得出售国家、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以及添加非法添加剂 。
3)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饲料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还应当提醒乙方注意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已注明以外的其他使用、操作注意事项 。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查看甲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乙方应当仔细查看第三条第二款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