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买卖合同( 九 )


五、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x%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x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x日告知乙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七、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
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
十、其他约定:
供货方(签章):定购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饲料买卖合同】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