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六 )


(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 , 以现金结算 , 乙方包工包料 , 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 , 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
第五条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 , 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 , 有效工期为日历天 。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在保质期内不脱皮 , 基本不褪色 。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 达到本款要求 。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 , 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备材料 , 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75%工程款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9% , 预留1%保修金 , 保修期为壹年 , 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
第八条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
第九条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 , 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
4、甲方派为工地现场代表 , 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 , 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 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 , 保证质量 , 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
2、乙方委派为工地现场代表 , 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 , 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 办理竣工结算 。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 , 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 , 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 , 乙方应负责 。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