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九 )


(3)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
(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5)完成本工程所必要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规定顺序或时间安排 。
上述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 。但是 , 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指令是因乙方过错、乙方违反合同或乙方责任造成的 , 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
4、没有甲方的指令 , 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变更 。如果乙方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 , 除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外 , 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变更程序 , 由乙方提出工程变更 , 报监理审查 , 监理签署审查意见后 , 报甲方审定 。
5、若甲方指令取消图纸中某部分的施工 , 由此而减少的此部分费用在乙方的结算中给予按照扣除 。
6、一方在得知可能造成工程延误或中断、或可能导致额外费用索赔的任何情况时 , 应尽快通知对方 。若影响乙方 , 乙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影响减至最小 , 经甲方确认后 , 乙方有权获得的竣工时间的延长期 , 但无额外费用的增加;若影响甲方 , 甲方应向乙方索赔相关费用和损失 。
7、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 , 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 , 提交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
第十一条 工程分转包
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 。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本合同壹式两份 , 甲方、乙方双方执壹份 ,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行终止 。
3、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电 话:电 话:
地 址:地 址:
年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