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物的古诗( 二 )


因为通过这些公共建筑看到的不是个人的财富,而是整个社会的财富和伟大,它们不为时代私有,它们将永恒不朽! 除非将古代的国家建筑与私人房屋放在一起比较,否则我们就永远不会明白将公共建筑放在第一位是何等重要!在那些古代世界遗留下来的废墟和遗迹中迄今屹立不倒,能使我们不由生出敬仰之情的并不是什么商业中心,而是教堂、神殿和国家建筑,也就是社会公共建筑 。
即使是后期罗马的辉煌,占据首要地位的也不是个人的别墅和宅邸,而是神庙、大浴堂、运动场、导水渠、大教堂等等属于国家,也就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建筑 。
” 这段话是谁说的?希特勒 。
他把统治者对建筑的要求和目的最清楚不过地说出来了,剩下的只是如何运用权力去达到,去实践 。
所以,不难理解,燕王朱棣政权甫定,就在遥远的北方修筑了旷世奇观故宫,并定都于斯,这雄伟的建筑不是让吾土吾民至今仍油然而生天朝大国之慨吗?我们的大洋彼岸,也曾倚仗着帝国大厦等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建筑来向全球炫耀这个星球上的统治权威,然后有更多的亚洲国家和地区期翼用更高或者更大的建筑物来掩饰沦为二等公民的恐惧,或者显示奋斗与崛起的雄心,从东京到台北,从上海到吉隆坡,无不是如此 。
建筑成了国家与社会展示力量的道具,而作为个体的人,却从来不曾被真正关注与重视,生命的主体经常被忽视 。
建筑师更在意让自己的作品千秋万世,被自己的历史感所陶醉,而忘了一个个卑微的生命(也包括自己)是在这个无常世上的真实需要 。
每当在一些地产广告上看到“惊世之作,传世大宅”之类的话,我也还是会想起上文那位先生所说的话来,他试图用公共建筑给全体人民一个梦想,从而驱使更多的人为之匍匐、奴役 。
而房地产商和银行家给个体生命一个梦想——和周边生命个体较劲的可能,让生命在无穷无尽追逐物质载体的过程中,忘记生命的本质——不过就是顺其自然 。
前一阵子,我去北京郊区的龙泉寺,见僧房里写着:六点药石之后颂经云云,我很奇怪,“是否要集体吃药?”我的老同学、前北大哲学硕士贤庆法师解释说:“出家人把晚饭叫药石,没病就尽量不要吃 。
”米饭是好东西,但也不是吃得越多越好啊 。
房子也是好东西,但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房子、多少房子?大宅,我所欲也,问题是,一个人能占有多少?应该占有多少?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惊世之作,传世大宅”,还是一个适宜生命的房子? 让建筑赞美生命——或许,发现了被忽略的建筑的主体,回归它的本质,让建筑不再是从属于权力和财富,而是真正服务于生命,建筑才可能去赞美生命 。
一家公司的力量是否足以做到?或许不足以,但一粒种子埋下去,终究有一天会发出芽来,终究会有长成参天大树的那一天,这也是一种顺其自然吧 。
描写建筑美的古诗诗句: 如跋斯翼,知矢斯棘,如鸟斯革,如斯 飞”这是《诗经》中描写周代宫殿建筑的诗句 。
在古人心目中他们非常自然地把建筑造型与飞禽联系在一起 。
阿房宫赋杜牧二川溶溶,流入宫墙 。
五步一楼,十步一阁 。
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
各抱地势,钩心 斗角 。
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乎几千万落 。
像《宣州送裴坦判官往舒州时牧欲赴宫归京》中的“九华山路云遮寺,清弋江村柳拂桥,”还有《念昔游三首(其一)》中的“秋山晴雨闲吟处,倚遍江南寺寺楼 。
”这都表明杜牧对佛教建筑是颇为欣赏的 。
九华山路云遮寺,清弋江村柳拂桥——《宣州送裴坦判官往舒州时牧欲赴宫归京》·杜牧秋山晴雨闲吟处,倚遍江南寺寺楼——《念昔游三首(其一)》·杜牧 九重宫阙晨霜冷,十里楼台落月明——《四鼓出嘉会门赴南郊斋宫》·陆游...
新诗的建筑美,音乐美,绘画美是怎么回事? 这是新诗格律派新月派提出来的一种诗歌理论,认为新诗在创作的过程中应该遵循“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这“三美”原则 。
所谓的“音乐美”意即要讲求是个韵律;所谓的“绘画美”意思是诗歌的内容里应能创设美好的意境,有画面感;所谓的“建筑美”也就是诗歌的句式要整齐 。
首创者臧克家,他的《死水》就体现了这几个原则,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可以说更达到了完美的标准 。
形容古建筑之美的成语 形容古建筑之美的诗句 雕梁画栋 指有彩绘装饰的十分华丽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