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 , 甲方为担保还款 ,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 , 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
第一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 , 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 , 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
第五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 , 自____年__月__日起 , 至____年__月__日止 。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 。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 。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 , 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 , 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 , 甲方应负责赔偿 。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 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 , 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 , 并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 , 将抵押物交给乙方 , 逾期不交者 , 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 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 , 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 ,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 , 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 , 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 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
第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 , 除争议事项外 , 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 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