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约经销商合同书( 三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特约经销商合同书


经销商代理合同书

方: 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 乙
方:
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相互考察,就甲方经营的自主品牌“XXX”系列产品地区经销事宜,达成代理意向并签订本代理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一、代理产品界定:
本合同适用于“XXX”牌全系列产品,包括.....等系列产品 。
二、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特约经销商,乙方在授权区域范围内有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销售年度及该年度销售定额指标界定:
销售年度:二〇一一 年

日至 二〇一一


日 。销售额指标:(大写)
元人民币 。
四、经销资格确定:
1、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和经营场所、相应的销售人员,并可提供空间作为产品展示区 。
2、愿意接受并履行本合同的条款 。接受本公司及公司派出的市场专管员的督察和纠正 。
3、乙方必须具有承担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
4、代理期间,年销售额低于3万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
五、产品价格:(价格表另附)
1、供货价:甲方按经销商供货价供货给乙方,该价格为福州提货价 。
2、供货价如发生变化,甲方提早15日通知乙方,乙方以甲方最新公布价为准 。
3、甲方提供市场指导价(牌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变更市场指导价(牌价) 。
六、付款方式:货款以电汇或转帐支票形式支付 。
七、售后管理规定:
1、甲方提供免费两年质保(功能件:XXX, XXXX, XXXX)服务 。
2、乙方对客户作出的任何超出甲方规定的产品售后服务年限、项目以外的承诺,甲方均不予承当相应的责任、义务 。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当 。
八、供货:
1、所有订单按照款到发货的原则执行 。
2、所有的供货需求作业均应书面填写清楚,传真至甲方的客户服部门,阐明:型号、数量、名称,供货时间要求;
3、因错下定单或客户更改的换货,15天内允许原价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必须保证符合甲方(性能、包装、外观)的出厂标准,超过15天,该类换货均按当年的价格打八折计算 。
4、所有配件(不包括保质期)的供货,均按款到发货的原则执行,质保期的维修配件款,待故障配件如数寄回后,在下笔货款中冲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