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承包合同( 十 )


(3) 委托工地代表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周围地方的关系并对本工程的实物工程量、隐蔽工程量及时进行现场签证验收 。
(4) 组织联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方面并及时进行工序验收和签证 。
(5) 线外便道由甲方负责贯通,乙方负责保养 。
(6) 营业税由甲方缴纳,并向乙方提供相应证明 。
(7)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警卫、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交底 。交底材料由乙方书面签收 。
(8) 甲方负责把护筒运送到桩位附近 。
2、乙方责任:
(1) 服从甲方施工任务的安排,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月计划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如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工程数量进行调整 。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交通部公路工程有关规范和XX市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
(3) 开工前按设计图纸有关施工要求编制工程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
(4) 每一工序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工序检测和验收 。
(5) 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指导,并承担所承包各分项工程中的质量问题等责任 。
(6) 开工后乙方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交底内容,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伤亡事故及因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方面被上级有关单
位处罚,其善后处理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 。
(8) 乙方负责护筒埋设及泥浆池的设置 。本施工区域地下管线较多,开挖及钻孔过程中损坏管线,责任由乙方负责 。
六、 其它
a) 本合同壹式肆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b)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双方结清工程余款后自行失效 。
c) 其它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内容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分项工程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应乙方要求,同意乙方承包部分分项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有关条款以及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点:
第二条、工程范围及内容:按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分项工程项目组织施工 。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单价:本合同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乙方自身住房建设或租房费用 。按附件《工程量清单》单价一次性包干到底,节约不退,超支不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