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六 )


3. 3甲方负责进场材料质量抽检,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场,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
3.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材料采购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担责任 。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权以任何理由擅自撤离现场或变卖或抵押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
3. 5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进行材料调配,调配价格按采购价计算 。
(二)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执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帐、物、卡相符,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
3、对乙方自购材料的管理形式:
3. 1钢筋、水泥、钢绞线、支座、沥青、石灰、砂、碎石等供应商的选择须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 。
3. 2材料到场后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质量检验委托单交甲方及监理相关部门进行抽检、验证,抽检合格方可使用 。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质量责任 。
3. 3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
第十条 临时用电
本工程用电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
第十一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
2、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塔吊、门吊等的拆、装应有资质和方案,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充许使用 。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 。对于乙方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否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合同中约定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需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
2、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对拒绝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撤换 。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登记 。乙方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 。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