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可迁入户籍!如何减租、换房、继承?一文解读

【广州公租房可迁入户籍】日前 , 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并进行解读 。《办法》明确 , 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物业管理区域及时纳入社区管理 , 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及共同居住人可以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
《办法》共7章36条 , 分为总则、居住使用、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监督考核、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
居住使用方面 , 《办法》明确了使用要求、规范使用行为 , 租金支付方式及减免条件 , 房屋调换和继承问题的处理 , 规范了共同居住情况 , 退出方式 。运营管理方面 , 《办法》明确了运营单位职责、运营单位纠正住房违规使用的职责和方法、议事协调机制的组建方式 , 规范了运营单位巡查检查居住情况行为 , 协调了运营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 。物业管理方面 , 《办法》明确了纯保障房小区的运营管理与物业服务合并实施 , 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调价形式 , 协调了安保措施与住户隐私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 。法律责任方面 , 《办法》明确了住户违规申请、未及时腾退住房、欠缴租金责任 , 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责任 , 政府部门和管理机构责任 , 规范了失信责任 。
如何支付租金和物业费?可以有共同居住人吗?
《办法》明确 , 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物业服务费 , 不得无故拖欠 , 不得拒绝执行依法调整的租金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 。承租人家庭出现经济困难的 , 可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运营单位申请缓交或者减免租金 , 其中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以缓交租金 , 发生大病、变故等可以视情况减免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 , 由运营单位审核承租人家庭情况、有无住房使用违规记录、申请事由材料等酌情处理 , 并以向承租人反馈结果为准 , 具体操作指引及办理流程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制定和公布 。
因生活或者医疗需要 , 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户的直系亲属、必需的看护人员需要在住房内共同居住的 , 应当在入住前将有关信息告知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对允许共同居住情况予以登记并做好日常监管 。
是否可以调换?如何继承处理?
【广州公租房可迁入户籍!如何减租、换房、继承?一文解读】《办法》规定 , 为提高房源适配度 , 运营单位建立信息平台 , 允许住房面积与申请家庭人口数相匹配 , 或者自愿承诺接受低于家庭人口数对应面积标准房源的承租人之间协商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互换前应经运营单位审核并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 。住房互换指引及办理流程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