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施工合同(24)


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 , 应征得乙方同意 , 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每提前一天 , 甲方支付乙方元 。
3.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 , 工期相应顺延 。
3.3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 , 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 , 造成工期延误 , 甲方承担责任 , 工期相应顺延 。
3.4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 , 工期相应顺延 。
3.5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 , 延误工期 , 工期相应顺延 。
3.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
款、进度款 , 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 工期相应顺延 。
3.7因乙方责任 ,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 , 影响工期 , 工期不顺延 。
3.8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 , 且工期不顺延
3.9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 , 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 工期不顺延 。
3.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 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 , 工期相应顺延 。
4、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4.1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
(4)《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4.2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 , 乙方自检 , 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 , 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 , 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 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 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 , 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 , 乙方可自行验收 , 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 , 由甲方承担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 , 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 , 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 , 由此造成的停工 , 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 , 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 且工期不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