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施工合同(22)


3、承包方在施工中 , 应严格安全措施 , 严禁高空抛物 。
4、承包方在施工中 , 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 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 , 均由承包方负责 , 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 , 盖章后生效 。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 , 具有同等效力 , 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 。
十、补充条款: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日

小型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XX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 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工程地点:
1.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1.5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1.6工程质量:
1.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2、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于开工前天 , 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 ,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
2.1.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 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 ,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
2.1.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 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 , 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
2.1.6委托为工程监理 , 监理工程师姓名: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
2.1.7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 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 , 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 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 , 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