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施工合同( 七 )


3.3 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好各分包单位与乙方之间的工作配合 。3.4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协调好分包范围内的各分包单位注意对已完成保温墙面的保护,避免因现场其它工程施工等原因污染及破坏墙面 。
3.5 甲方指派 为工程代表,负责解决由甲方负责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 。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参加甲方及监理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审定 。
4.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
4.4 确保文明施工、进场材料堆放整齐,按“5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保养)标准 。
4.5 做好已完工产品的成品保养 。
4.6 积极主动与甲方及其它专业队伍作好施工配合,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的监督 。
4.7 及时准确地向甲方和监理公司报告进度情况,便于甲方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考察 。
4.8 施工方案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批准,方可施工,施工中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更正工程施工方案 。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25.1 本工程合同有效施工工期为 日 。根据主体验收进度 。5.2 如因5级大风、雨天和施工中及施工后24小时内气温不得低于5℃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停水、停电)造成工程延误,应予以确认并顺延工期,未经甲方及监理局面签字确认不视为不可抗拒因素 。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 本工程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法、设计变更按GB/T20473-2006《建筑保温砂浆》进行和质量评定报告进行施工,且做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
6.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GB/T20473-2006《建筑保温砂浆》质量标准 。6.3 乙方在工程施工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针对每道工序认真收集、整理、填写完整的相关施工技术资料及交工资料及时装订交于甲方归档 。
6.4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违反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与施工方案不符合等危害工程质量的情况时,乙方该工序必须无条件返工 。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6.5 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完上一道工序,必须及时验收和鉴证 。第七条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及违约金的处理
7.1 整个工程无机活性保温浆料外墙保温系统完工待甲方监理及墙改办有关单位验收后,甲方在十五日内应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5% 。
7.2 整个工程无机活性保温浆料外墙保温工程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满一年没质量问题后七日内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