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工厂劳动合同( 四 )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规定执行 。
第九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 ,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 也可以协商解决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乙方 , 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 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变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 , 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 , 内容为
另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