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供销合同(25)


2、甲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 , 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 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 甲乙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 。
3、商品价格应体现公开、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点 。经双方协商确立进销价格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 , 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 , 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 , 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 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 , 方可执行变动价格 , 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 , 并执行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 。(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 , 不属此列) 。
4、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 , 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 。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 , 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 , 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 , 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 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 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 , 应查明原因 , 追究造成质量问题一方的责任 。所有商品质量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检、查验 。
第二条法人或签约代理人
1、双方法人是承担本合同相关责任的主体 。其签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资格 。本合同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法人、代理人 ,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 , 并将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
第三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 , 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 , 提前72小时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它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