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供销合同( 三 )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66号
签约日期、地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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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供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价格表: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严格按照需方提出的混凝土及要求 , 准确计量 , 并接受需方的随时抽查 。供方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92)、《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生产;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T14902-20xx , 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的要求 。
2、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有关砼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的生产资质证书、营业许可证、实验室的资质证书或实验室人员的执业操作证书及供方给实验人员出具的委托书 。
3、供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给需方每次所提出的砼量 , 并保证砼供应的连续性 , 如因供方的运输过程缓慢延长供料时间而不能保证需方所提出的砼质量要求时 , 供方无条件更换当次当车砼给需方 , 供方送达施工现场的砼外观不满足质量要求时 , 供方无条件更换砼至满足砼质量要求为止 , 其间因更换砼导致的工时延误、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
4、在砼的浇筑过程中 , 供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 , 因供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90分钟罚款20xx元(交现金或在结算时扣回);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 , 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负责;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 , 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 , 需方有权拒绝签收 , 供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指派专人协助需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需方现场管理 。
5、现场浇筑时 , 供方技术人员配合需方管理人员现场取样砼试块 , 标注后由供方人员带回搅拌站进行标养 , 28天 抗压强度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进行评定 。因供方供应的商品砼导致的质量不合格 , 经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达不到砼质量要求的 , 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和对需方形成信誉影响的损失由均供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