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承包合同( 八 )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建设方居民安置房决定将以劳务包工给乙方 , 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按建设方提供的图纸梅溪乡胥家桥居民安置房全部水电承包给乙方 , 从基础至房子封顶的一切水电一至六楼强电、弱电及避雷 , 机械进场出场 , 水电在施工中的收检等都在承包范围内 。
二、质量: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变更图纸进行施工 , 保证质量 , 不准偷工减料 , 按图施工 , 能通过监理的检查 , 确保质量进度推向前 。
三、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载好安全帽 , 穿胶鞋如果不按此条规定施工 , 发现一次罚款 元/人 , 在工程款内扣除 , 在 元以下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  元以上的经过事故分析 , 如果没有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的乙方自己负责 , 如果按操作规范施工的双方协商解决 。
四、单价:按施工的实际建筑面积 , 按国家的结算规范方式结算面积 , 每平方 元结算 。
五、工期:从开工之日起乙方配备好人员 , 配好各班组抓好进度 , 甲方要求标准层 , 如果完下成必须增加人员 , 谁的班组的问题由谁负责 , 其它班组的生活费(按实际人员计算) , 每人每天 元在工程款内扣除 , 如果一直赶不上工期 , 甲方有权调换班子 , 工资按完成的工程量 结算 , 剩下的 作新进场班子的进场费 , 乙方必须服从 。
六、付款方式:乙方人员进场后 , 完成一层按一层的80%付款 , 工程全部完工工资付清 。
七、服从工地指挥 , 所有班组配备好人员抓好进度质量 , 在施工中不准以任何借口推托、拖延工程 , 如不听从指挥 , 甲方有权调换班子 。
八、未尽事宜 , 另行协商解决 。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 ,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 双方签字生效 , 具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水电承包合同


发包方: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爱良 发包 立协人 (以下简称 方) 承包方:薛付才 承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 , 订立本合同 , 本合同的依据为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科教城所签的合同 , 大合同中的条款适用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