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货协议书( 二 )


2、批价截止前5日将报价单发至各供应商进行报价,截止前1日供货商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单交至采购部批价 。若逾期则先按照上期价格执行,待本期批价完成后根据本期批价的数据来核算各原料差价,低于上期批价部分结算时扣除差价,高于上期批价部分不作差价 。
3、有争议部分必须在截止日前商讨解决,最终签字确认 。
二、供货阶段
1、采购报单至供应商,供应商严格按照当晚报单数量、规格配货,于次日9:00供货至仓库前,有次序的由厨房、仓库验收 。验收单一式两联,由仓库和厨房验收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
2、供应商提供的原料若有质量或不符合规格等问题必须在验收时退货,若有所争议,则由领导组到现场确认解决 。
3、供货期间若有新增原料须由供货商报价,采购、厨房、财务、总经理室批价、签字确认 。
4、海鲜或其他供货商负责海鲜及相关来料的加工 。
三、付款方式
对账完毕后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于第三个月的月初支付当期款项 。
四、违约责任
1、供应商在明确原料质量、规格、数量的情况下,不能因为原料在协议期间内涨价或其它原因而停止供货,或提供质量、规格、数量不合格的原料 。如果因缺货而影响甲方经营,则由乙方赔偿甲方另行采购的原料总金额,该赔偿金额从当期款项中扣除 。
2、如果供货商不能提供稳定的货源而影响了酒店的经营,由供货商承担责任 。
五、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食品供货协议书


食品购销协议书
为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质量 。2.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
3.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
4.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
5.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
6.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
二、食品销售(使用)者的责任
1.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
2.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 。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