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和解协议书( 五 )


乙方:XX , 性别XX , 民族XXXXXXXX ,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 联系电话:XXXXXXXX
乙方于20xx年11月18日因工作时被机器损伤右手臂 , 甲方于当日送乙方住马龙县人民医院 , 后转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 乙方于20xx年12月12日出院 , 共计住院24天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主持调解下 ,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民事和解协议:
一、在乙方住院期间 , 甲方已支付费用如下:
马龙县人民医院医疗费1500元 ,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费22000元 , 护理费2400元 ,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000元 , 交通费300元 , 共计27200元 。
二、事后经双方自愿协商 , 达成一致:甲方再给付乙方务工费、医疗补助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小写:XX) 。
三、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 , 乙方收到甲方给付的款项之日起 , 此事便一次性解决 , 今后 , 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 并且乙方不得再就此事提起任何方面的诉讼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四、该协议一共两页 , 一式四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保留一份 , 存档保留一份 。
甲方:XX
乙方:XX×
调解委员会:XX
XXXX年XX月XX日
二: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书
甲方(赔偿义务人)XX
地址:XXXXXX
代表人:XX
乙方(赔偿权利人)XX
地址:XXXXXX
代表人:XX
证明人:XX
地址:XXXXXX
鉴于:
20xx年1月18日中午1:30分左右 , 甲方因放火烧残渣 , 致使乙方杉木苗遭受损失 , 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 弥补乙方遭受到的损失 , 现甲方拿出自己山林向乙方进山林对换及补种赔偿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山林的对换和补种问题:
1、造成乙方的杉木苗损失 , 分为大、小两片林地 , 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 大杉木苗林地 , 由甲方拿出自己的山林向乙方进行山林对换赔偿 。
2、小杉木苗林地 , 由甲方在乙方原来的土地上补种新杉木苗 , 并且由甲方抚育三年保证新苗的存活后交给乙方抚育和使用 。
3、另外对换后甲方拿出乙方被烧坏的三颗大杉木苗给乙方任挑选一颗作为额外补偿 。
第二条、关于山林对换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1、甲、乙双方对换的后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权 , 由原来村委分配的使用者 , 变更为现在对换后的使用者所有 , 也就是变更后的甲方和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