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车辆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利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 ,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协商一致 , 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 , 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 。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 , 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 , 无任何经济纠纷 , 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月日至年 月 日 。
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计算 。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个月综合费率共计元 。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 , 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违约金 。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 , 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 , 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 。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 , 乙方按评估值赔偿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
分 , 乙方不负赔偿 。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 , 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 , 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 。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 , 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 , 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 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 , 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 , 不得遗失、损毁 。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 , 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 。本合同自行终止 。
第十条: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


车辆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