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合同( 五 )


5、机动车抵押期间 , 如果价值有所减少 , 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 , 乙方必须予以合作 。重新估价后 , 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 , 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 , 不足清偿债务的 , 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 , 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 , 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 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 , 综合费用后 ,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 , 本合同自行终止 。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 , 应乙方要求 , 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 , 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 , 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车辆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 , 经平等、友好协商 , 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 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1、本合同签署前 , 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 , 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 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 , 甲方对此予以协助 , 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 , 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
第二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