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诚信演讲稿( 七 )


诚信是指真诚待人、信守诺言 。不诚信的人是指在某一件事情上欺骗他人不信守诺言的人 。对于不诚信的人不应该讲诚信就是提倡大众对于不诚信的人这一特殊群体采取特殊对待:不以真诚之心对待他们,有所怀疑、防范、戒备;我们对于以欺骗为前提所取下的诺言不予以履行 。
人一生中难免会有不讲诚信的时候,到底讲多少次诚信就是一个诚信的人,不讲多少次诚信就是不诚信的人,我们无法断定 。是不是一个诚信的人也可以偶尔不讲诚信,是不是一个不诚信的人偶尔也可以讲诚信?放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对于一场辩论这显然是模糊的 。所以如何判定一个人是否是一个诚信的人就是要把他放入一件特定的事件,就这一特定事件来判断他是否是一个诚信的人 。对不诚信的人不讲诚信也应该就这一特定事件当事人而言可以对首先失信一方不讲诚信 。所以本场比赛的关键在于,对于某一特定事件这一个人到底是不是一个不诚信的人,对他们讲不讲诚信是否是当事人这对这一特定事件而言的 。提倡对不诚信的人不应该讲诚信不是提倡以恶制恶的报复行为,而是一种理性的自卫行为 。比如说中日战争时中国对日本宣战,也只是为了保卫领土和人民,并不是为了去侵略日本 。同样的道理,对不诚信的人不讲诚信不是为了报复不诚信的人让他们受到伤害,而是为了使我们更少的受到他们失信所带给我们的伤害 。而这种以恶制恶的报复行为必须是建立在不同时间段多个事件的基础之上,违反了我方的“某一特定事件”件这一原则,不是今天所讨论的内容 。不诚信的人之所以会成为不诚信的人,之所以会欺骗他人不履行诺言,是希望获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对于另一方当事人而言,当然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所以,就此事件来说,对不诚信的人不讲诚信,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伤害,这一过程是正义的 。对不讲诚信的人所取下的诺言,是建立在其欺骗我们的基础之上的 。对于履行这一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完全不在我们意愿控制之内 。所以对于不诚信着的失信行为也并非是不正义的 。
论点:
一. 对不诚信的人不讲诚信就是对于特殊人群的特殊对待,可以极大的减少因为对方失信所造成的伤害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不诚信的人本身就是危险性极高的
伤害者,对于这种特殊人群而言若还以真诚之心对待他们不有所防范、戒备的话,无疑是羊入虎口,除了“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双方(多方)的承诺,若一方首先失信,其他一方完全有理由不予以履行,以达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目的 。这样对于双方才是最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