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房屋租赁合同( 四 )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
3.对乙方所租赁的商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 。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
6.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7.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
8.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 。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均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10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于一年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要在10天内一次给予赔偿 。
第十六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1%的滞纳金 。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商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八、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