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协议书( 四 )


3、各股东均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4、关于审批经费的特别规定:公司职员申请的款项壹万元以内(包括本数)由业务经理审批,上万元的经费需有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生效 。
5、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所有股东承担;但甲方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超越职权范围而造成其他股东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
七、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向各股东公布上月会计财务 。
2、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
八、公司利润与亏损的分配
1、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约定的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
2、如需要对盈亏比例作出特别规定的,均需要三方共同签字,并通过公司决议的形式作出方为有效 。
九、退股
1、甲乙丙三方其中一方申请退股,需提前15日向其他二位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并依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
十、其他规定
1、甲乙丙三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丙三方其中任何一方提出撤资时将由公司当年所得总利润平均分配所得资金 。
3、甲乙丙三方其中任何一方提出撤资以后三年内不得从事该行业 。
4、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十
一、违约解决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其他二方任一均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
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由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
三、
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被告住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四、通知和送达
1、任何对本合同的中止、解除、终止、变更、解释的意思表示,均应由意思表示方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效力 。
2、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